核心提示:2025年2月10日,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对长沙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世界食品网-)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长沙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宽严相济,奋力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新模式,既以执法权威筑牢安全底线,又以温情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纵深推进服务型执法,不断拓展市场监管执法的内涵与外延,现集中曝光十起典型案件。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芙蓉区行政执法局查处长沙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5年2月10日,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对长沙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2024年12月25日,芙蓉区行政执法局接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报告移送函》,反映长沙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润为小麦巅峰澄面”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3日以4.9元/袋从生产厂家购进“润为小麦巅峰澄面”100袋,产品标签未按照执行标准标注质量等级不符合要求;2024年12月11日通过某平台以6.8元/袋销售1袋;库存99袋未销售,并于2024年12月27日退回生产厂家。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产品标签问题系生产厂家所致,且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系首次违法且及时改正,符合《长沙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规定情形,芙蓉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不予处罚。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是法治人性化的重要实践,既彰显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又体现包容审慎的治理理念。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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