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节约型社会,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促进食品加工企业清洁化生产,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在GB19855-2005《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食品的包装规范,遏制食品行业过度包装现象。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负责起草。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为保持食品品质、风味特点和使用价值,对其进行包裹(封装)或装入(灌入)的容器及材料。
可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经预先定量包裹(封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包装形式。
失去或完成保持内装物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功能,成为固体废弃物丢弃的包装容器及材料。
4.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注1:当内装产品净含量均等于或小于30ml或30g,可以免除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的要求。
注2:当内装产品净含量均大于30ml或30g,并等于或小于50ml或50g,可以放宽包装空隙率的要求,其最大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60%。
4.8包装宜反映产品品质,凸显民族文化、企业文化和产品特色,简洁、清爽、美观。
4.9组织宜分析与包装相关的环境因素,识别可能的环境影响并采取适当的污染预防措施。
6.3所使用的初始包装材料应选择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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